中共湖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
  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2014年6月15日
   瀏陽市、南縣、株洲縣、湘潭縣立行立改出實招見實效
  瀏陽市、南縣、株洲縣、湘潭縣強化問題導向,堅持立行立改,主動回應群眾關切,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於民,讓群眾切身感受到教育實踐活動帶來的新變化、新氣象、新實惠。
  瀏陽市優化行政審批提升服務效能。一是實行行政審批一站式辦理。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監管部門和窗口單位、服務行業存在“門難進、臉難看、話難聽、事難辦”等問題,進一步加強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,有效規範和約束部門權力,避免政務中心行政審批體外循環,杜絕暗箱操作和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發生。目前,全市已有36個部門(單位)在服務中心設立41個審批服務窗口,入駐155項審批服務項目,實現全市行政審批辦理時限整體提速50%以上。同時,要求市工商局、市國土資源局、市規劃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住房保障局、市城管局6個單位窗口實現“四進中心”(人員進中心、公章進中心、分管領導進中心、所有手續進中心),實行一門式受理、一次性告知、一站式辦結、一條龍服務、一票制收費,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必須全部在大廳完成審批,嚴禁窗口受理、回局簽批,做到既受理又辦理,對在承諾時限內未辦結的項目,實行超時默認制。二是創新行政審批服務。市政務服務中心率先推行企業預約定製服務,對需由多部門審批的企業項目,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上門踏勘服務,減少行政部門多頭踏勘造成的行政成本浪費,節約企業到各部門跑審批的成本。市公安局針對企業反映的辦理危爆物品運輸申報手續多,往返麻煩、成本高的問題,全面推行網上審批,率先在全國啟用煙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統,實行煙花爆竹流向網絡審批,審批時間由原來的1天縮短到3個小時以內。市國土資源局推行送證上門服務,對占用空閑地或舊宅基拆舊建新的建房申請,由鄉鎮國土資源所當天審批當天頒證;對需按規定到省、市國土部門審批的,由鄉鎮國土資源所全程代辦,並免費送證上門。三是推行陽光審批。實現行政審批“兩個公開”,即項目審批程序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全部公開,項目審批結果在瀏陽日報、政府門戶網站上全部公開。推行“三個一律”制度,即所有單位上班時間一律實行開門辦公,所有行政審批事項一律限時辦結,所有財政專項資金一律公開公示,將行政審批、資金撥付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置於陽光之下,接受群眾監督。今年以來,共有28個部門公開公示專項資金項目138項,涉及資金21億元。
  南縣清理整改辦公用房動真格求實效。一是領導帶頭,超標用房一律騰退。縣委書記汪軍等縣級領導帶頭嚴格按照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》調整辦公用房,超標的堅決騰退,部分領導原有的會客室全部清理用於其他幹部辦公。縣直各部門、鄉鎮對辦公用房進行全面清查、整改,取消大型會議室,辦公室採用由大串小、多人合用等方式進行調整。二是科學整合,歸併重組辦公用房。對騰退的辦公用房,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採取整體搬入、合併、置換等方式,進行合理重組,供其他機關事業單位使用或用於社會民生事業,避免因騰退造成辦公用房資源閑置或浪費。如縣政府機關辦公大樓將騰退出的42間辦公用房集中到四層、五層和八層,交由縣糧食局等單位使用,將縣司法局機關整體搬遷到原縣糧食局辦公大樓,原縣司法局辦公大樓交由縣林業局使用,原縣林業局機關大院則用於擴建臨近的德昌小學。將縣規劃局與縣住建局辦公用房合併調劑,共用一棟辦公大樓辦公,將縣規劃局原辦公用房交由新成立的城市執法大隊使用。三是強化督查,確保標準執行到位。由紀委監察局牽頭,聯合縣委督查室、縣政府督查室組成督查組,對各級各單位清理騰退超標辦公用房情況進行不定期的上門督查,對發現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,確保清理騰退工作不留死角。目前,全縣共清理騰退辦公用房365間、7000多平方米。
  株洲縣重拳整治超標超編公車。一是以“八個一律”抓整治。成立清理規範公務用車領導小組,下發《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》,明確“八個一律”的硬性規定,即今年一律不再動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用車;超標超編車輛一律收繳集中封存;其他違規公務用車一律收繳;超標車輛一律拍賣;缺編公務用車一律統一調劑;借用服務對象、管理對象的車輛一律退還;一律嚴禁公車私用、公車私駕,嚴禁非工作時間使用公車,嚴禁違規占用公車;清查登記結果一律進行核實公示。各鄉鎮、縣直機關主動上繳超標超編公車96輛,對其中55輛超編公車進行統一調劑使用,解決部分鄉鎮、縣直單位公務用車緊缺的問題,對41輛超標車輛進行集中公開拍賣。二是以透明規範求公正。為防止公車拍賣中程序不公正、拍賣不公信的問題,聘請專業評估公司對擬拍賣的公車實行價格評估,明確拍賣底價。通過省、市、縣三級媒體發佈拍賣公告,聘請專業拍賣公司實行公開拍賣,將公車集中地點、集中時間向公眾展示。邀請紀檢部門、新聞媒體進行現場監督,杜絕暗箱操作。凡違反規定插手公車收繳和拍賣工作的單位、個人,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嚴肅處理。拍賣當天共有201人參加競拍,拍得資金600多萬元,車均實現拍賣底價溢價32%。三是以用之於民促實效。縣財政設立專項賬戶,將拍賣所得資金用於建設(改造)14個鄉鎮便民服務中心、82個村級活動場所和18個社區“四小建設”(小路燈、小綠地、小巷道、小溝渠)等民生工程。
  湘潭縣著力糾正鄉鎮幹部“走讀”問題。針對基層群眾反映強烈的鄉鎮幹部“走讀”現象,制定出台《關於糾正鄉鎮領導幹部“走讀”現象若干規定》,切實轉變鄉鎮幹部工作作風。一是嚴明制度,讓鄉鎮幹部不能“走讀”。建立駐鄉鎮住宿工作制度,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原則上每周在鄉鎮住宿不少於4晚,每個月下村、社區或企業時間不少於7天,每個月走訪群眾和黨員數不少於10戶,並做好民情記錄;其他幹部原則上每周在鄉鎮住宿不少於4晚,每周下村、社區或企業時間不少於3天。鄉鎮機關每天白天安排1名以上領導班子成員坐班,晚上安排3名以上領導幹部值班,同時規定每天至少要有1名主要領導帶班;站所白天必須安排工作人員坐班接待來訪、辦事群眾,晚上至少安排1人值班。二是嚴格審批,讓鄉鎮幹部不易“走讀”。建立請假審批制度,鄉鎮幹部因公出差、學習、考察或因私請假,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。鄉鎮黨政正職請假1天以上,應分別報經縣委書記、縣長批准,向縣委辦、縣政府辦報告。其他班子成員請假2天以內,由鄉鎮黨委書記批准;請假2天以上,經鄉鎮黨委同意,報告分管縣領導和聯繫該鄉鎮的縣領導審批。其他幹部請假2天以內,由鄉鎮分管負責人批准;請假2天以上,經分管負責人同意後,報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批准。三是嚴肅紀律,讓鄉鎮幹部不敢“走讀”。建立領導幹部去向公示制度,每天將領導幹部在崗、值班、出差等考勤情況在政務公開欄公佈,接受幹部群眾監督。明確鄉鎮黨委書記是糾正“走讀”現象的第一責任人,鄉鎮紀委書記、組織委員是具體責任人,負責督促落實各項制度和規定。縣委成立聯合督查組,對鄉鎮幹部“走讀”現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,檢查情況作為單位績效考核、評先評優和幹部任用的重要依據。目前,已開展12次暗訪督查,對2名違反規定的鄉鎮黨政正職進行通報批評、13名鄉鎮幹部進行談話提醒。四是人文關懷,讓鄉鎮幹部不想“走讀”。安排專門經費維修鄉鎮辦公樓、幹部宿舍和食堂,增添部分文化娛樂設施,切實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,讓鄉鎮幹部做到既留人又留心。  (原標題: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簡報(第150期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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